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 (略) 环评科。公示期为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4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1.8亿块煤矸石烧结砖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红旗 (略) 交叉口向北 (略) 西 | |||
建设单位: | 鹤壁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属于迁建项目,对 (略) (六厂)进行自动化改造,将原鹤壁煤业(集团) (略) 年产3.6亿块煤矸石烧结砖、粉煤灰蒸养砖项目涉及的一厂、八厂产能(各*块烧结砖/年)合并至六厂(*块烧结砖/年),合并后产能不变(1.8亿块煤矸石烧结砖),新建成品库一座,主要设备有破碎机、搅拌机、双极真空挤出机、切坯切条机、打包机、筛分机、码垛机器人等,主要原料:煤矸石、建筑弃土等,产品为煤矸石烧结砖1.8亿块。 项目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4-*-04-0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进入深水山 (略) (略) 理后,最终排入汤河。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清盘粉尘及窑烧结、烘干、引燃废气。 本项目破碎、筛分粉尘经袋式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清盘粉尘经袋式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河南省《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表1“原料制备、成型”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烧结、烘干、引燃废气通过SNCR脱硝+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 (略) 理后通过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河南省《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234-2022)表1“干燥、焙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氟化物≤3mg/m3),正常工况下NOx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砖瓦窑”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NOx≤50mg/m3)。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挤出机、切坯切条机、搅拌机、破碎机、筛分机环保设施风机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通过隔音、消声、减振,合理布置设备等措施,各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南侧住户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废砖坯、除尘器收尘灰、沉淀池底泥、脱硫石膏、废润滑油及员工生活垃圾。不合格品经破碎后用于原料配料;废砖坯回用于搅拌工序;收尘灰收集后用于原料配料;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设专用容器储存,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用PVC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 (略) 理;员工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交环 (略) 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公众参与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略) | 受理地点: | (略) 行政服务大厅2楼 (略) 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5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