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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第二实验小学餐厅委托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偃师区第二实验小学餐厅委托经营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午餐 11 元/人,招 (略) 偃师区第二实验小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 偃师区第二实验小学,目前一校三区, (略) 49 号,学生餐厅面积
共 812 平方米。目前在校就餐学生人数约 2000 人,教职工约 200 余人,内设食堂一个,主
要提供中餐用餐服务,三个校区需要配餐。餐饮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 (略) 自主
经营,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要,向学生提供安全、放心、质优价廉餐饮服务。学校对其服务
质量、饭菜质量、安全操作等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厨房改造、餐厅设备、操作区水电气
费、用工风险承担、物价上涨风险、各种食堂类保险 (略) 自理,餐饮垃圾
由经营单位自行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偃师区第二实验小学餐厅委托经营权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偃师区第二实验小学餐厅委托经营权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专门面向中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
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
贫攻坚。
(投标文件中须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略) 财政局(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
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
加盖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
送单位)(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食品安全总监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
须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须提供以往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任何的食物中毒、消防安
全、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等方面不良记录的承诺函。(投标文件
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6 承包者必须接受和服从学校管理,并严格遵守学校在食堂管理上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以
及保障食堂供应质量所采取的各项举措。(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核实中标人资格、加分项、
承诺等事项的真实性。若发现虚假、伪造资料,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2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地点:东虹建设 (略) ( (略) 西工 (略) (略)
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2 室)。2.方式:2.1 现场获取: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提
供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①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注:上
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2.2
网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63.com 即可,发送后及
(略) 进行信息填报。3.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西工 (略) (略) 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西工 (略) (略) 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略) 偃师区第二实验小学餐厅委托经营权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西工 (略)
芳林大厦 2202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9 月 2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
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 (略) 偃师区第二实验小学餐厅委托经营权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预算金额:午餐 11 元/人。
5.采购需求:
5.1 项目概况: (略) 偃师区第二实验小学,目前一校三区, (略) 49 号,学生餐厅
面积共 812 平方米。目前在校就餐学生人数约 2000 人,教职工约 200 余人,内设食堂一个,
主要提供中餐用餐服务,三个校区需要配餐。餐饮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 (略) 自
主经营,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要,向学生提供安全、放心、质优价廉餐饮服务。学校对其服
务质量、饭菜质量、安全操作等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厨房改造、餐厅设备、操作区水电
气费、用工风险承担、物价上涨风险、各种食堂类保险 (略) 自理,餐饮垃
圾由经营单位自行处理。
5.2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选定*家食堂经营单 (略) 偃师区第二实验小学食堂经营管
理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注: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7.质量标准:菜品定期更新,所供菜品要品质优良,营养均衡,低脂低盐低油,符合健康理
念,符合相关国家与地方规范规定及招标人、监管(主管)部门要求。
8.经营期限:服务期一年(服务合同期以学年为一个合同周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专门面向中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
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
贫攻坚。
(投标文件中须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略) 财政局(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
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
加盖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
送单位)(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食品安全总监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
须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须提供以往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任何的食物中毒、消防安
全、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等方面不良记录的承诺函。(投标文件
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6 承包者必须接受和服从学校管理,并严格遵守学校在食堂管理上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以
及保障食堂供应质量所采取的各项举措。(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核实中标人资格、加分项、
承诺等事项的真实性。若发现虚假、伪造资料,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09 月 06 日至 2024 年 09 月 12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虹建设 (略) ( (略) 西工 (略) (略) 交叉口南 50 米,
芳林大厦 22 楼 2202 室)。
3.方式:
3.1 现场获取:
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如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3.2 网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63.com 即可,发送
后 (略) 进行信息填报。
4.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9 月 2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西工 (略) (略) 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9 月 2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西工 (略) (略) 交叉口南 50 米,芳林大厦 22 楼 2207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东
虹建设 (略) (http://**)》网站上发布。
2.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如有)。
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偃师区第二实验小学
地 址: (略) 偃 (略) 49 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37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虹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芳林大厦 2202 室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方式:0379-*
邮 箱:*@*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电 话:0379-*
2024 年 09 月 0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偃师区教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偃师区第二实验小学
地 址: (略) 偃 (略) 49 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3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芳林大厦 2203 室
联 系 人: 吕女士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