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屯昌鹏润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略)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镇昌盛北路 * 号政务服务大楼
邮编: ***
| 屯昌鹏润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屯昌 (略) " |
| 海南省屯昌县 (略) 区居委会文高村 |
| 海南 (略) |
| 本项目总投资 * 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海南省屯昌县新兴镇文高村。本项目项目规划光伏容量50MW,并配套建设12.5MW/25MWh储能系统。 (略) (略) 电压等级为 * kV。 (略) 系统由光伏组件、汇流系统、逆变系统、升压系统、监控系统等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及基础、直流汇流箱、逆变升压一体机组及箱变基础、 (略) 等。 |
| 本项目施工期间将会对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略) 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是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因此,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充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 (略) 的。 |
| 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要求,符合《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 * 年版)》要求。 |
| 本项目建设用地为一般耕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一般耕地中的水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与当地规划相符。 |
| 无 |
| (略) 期的食堂油烟经 (略) 理后排放,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农作物浇灌, (略) (略) 理后作为回用于农作物施肥,本项目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不设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 在落实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各项 (略) 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及运 (略) 在地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
| (1)大气环境: (略) 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 - * )中的二级标准,为达标区。 (2)声环境:拟建项目区 (略)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 — * )中1类标准。(3)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北侧的新 (略)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 )Ⅱ类标准。 |
| (略) 内设置一座有效容 (略) 内单台最大油量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 * %不外排的需求的事故油池,并通过事故排油管与变压器相连,在事故并失控情况下,泄漏的变压器油经事故排油管自流进入总事故油池,确保变压器油不会溢流外环境,事故油池收集的废变压器油 (略) (略) 置;每个箱式变压器下设置1座容积满足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 * %不外排需求的贮油池,在事故并失控情况下,泄漏的变压器油自流进入贮油池,确保变压器油不会溢流外环境,收集的废变压器油 (略) (略) 置。 |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