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遂昌县国投集团2024年第F04批废旧物资转让项目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传真机 6 台 ups电池 5 件 打印机 179 台 不锈钢水槽 1 件 复印机大 11 台 车载台 10 件 复印机小 27 台 档案密集架 108 件 高拍仪 1 台 导视屏 1 台 扫描仪 16 台 电教器材 10 件 碎纸机 17 台 电子琴/手风琴 4 个 笔记本电脑 195 台 耳温枪 1 件 服务器 24 台 发光指挥台 1 个 交换机/路由器 33 台 发药柜 1 个 老式显示屏 15 台 防爆灯 18 个 配件 5 台 光度计 1 个 台式主机 1348 台 恒温箱 1 台 液晶显示屏 330 台 恒温循环解冻箱 1 台 一体机 129 台 会议终端 2 件 DVD 17 台 集成灶 1 个 功放 2 台 监护仪 2 件 话筒 4 台 健身器材 7 台 监控 9 台 交换车 1 辆 老式电视机 63 台 警报器/阅读器/屏蔽器 7 个 摄像机 3 台 离心机 1 台 投影仪 12 台 录音笔 2 支 相机及配件 33 件 灭菌器 1 个 液晶电视 22 台 排队机 2 台 音响 4 台 排风设备 5 个 冰柜 3 台 屏幕板 10 块 冰箱 7 台 燃气灶 1 个 除湿机 2 台 熔浆机 1 台 电风扇 1 台 三角梯 2 个 开水机 4 台 三轮电瓶车 1 辆 空气消毒机 9 台 摄像系统 1 件 热水器 2 台 手持机/光端机 10 件 脱水机 1 台 数据采集设备 1 件 消毒机 5 台 数字化电脑仪 1 件 洗衣机 1 台 天工古琴 2 架 1.5P内外机 25 台 铁皮柜 10 个 3P内外机 5 台 无线传输系统 18 件 5P内外机 1 台 显微镜 4 个 血培养仪 1 台 血小板保存箱 1 台 治疗仪(牙科,C臂,,B超,心电,空气波) 5 台 牙科X光机/射线机 2 台 分配器 1 台 油烟机/罩 1 个 烤箱 1 台 园林工具 4 件 合计 2843 注意!!!清单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不作任何成交依据。
其他披露内容 1.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江产权 (略) 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割合同。 4.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 (略) (略) 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略) (略) 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5.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自行提取所竞得的物资,所需装备、装车及运输均由受让方负责. 6.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 7.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 (略) 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拆卸、切割、装 (略) 置等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8.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实地查验标的,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查验地点:遂昌县妙高 (略) ,联系电话:#。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遂昌县国有资本投 (略) (略) 注册地 遂昌县妙高街道西街333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6U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20.28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标的时应交纳#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待转让方和买受人完成交易后,丽水 (略) 按照转让方出具的书面通知函,在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 (略) 退还至竞买方“我的账户”中。 2.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丽水产权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资产,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展示时间 看样提前预约 展示地点 遂昌县妙高 (略) 联系人姓名 涂先生 联系人电话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5.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3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 手机 #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南面) 1-2楼 网址 http://** 转让方 联系人 蓝先生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