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72):压实各镇、 (略) 建筑垃圾管理的主体责任,各镇、 (略) 组织力量对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旁边乱堆乱放的无主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整治,2023年12月底前完成5个镇的清理整治任务;2024年12月 (略) 清理整治任务。 |
整改牵头单位 | (略) (略)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底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王成博,0898-# |
整改完成情况 | 制定印发《 (略) 全域建筑垃圾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各镇、 (略) 开展建筑垃圾大清理整治工作,共排查1 (略) ,清理建筑垃圾7千多立方;2023年10月31日组织三个组,深入那大、和庆、南丰、白马井、排浦、新州等镇开展全域建筑垃圾整治情况督导检查。目前各镇、 (略) 基本整治完毕,下一步,进入常态化管理。2024年以来,共给各镇( (略) )派发建筑垃圾图斑2011宗,已完成整改。 |
验收意见 | 经现场验收,已整改落实到位,符合销号条件,通过验收。 |
工作成效 | 各镇、 (略) 开展建筑垃圾大清理整治工作,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开展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巩固整改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