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王庄乡岩头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规划公示
《清镇市王庄乡岩头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经广泛调查、论证、深化,目前,规划编制成果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 (略) ),以及《贵阳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依法组织《清镇市王庄乡岩头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公示活动。
公示时间:2022年6月8日-7月8日(30个工作日)
通知地址:王庄乡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 @@@ q.com
联系电话:0851- ***
在公示期内,您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
《清镇市王庄乡岩头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
村庄发展类型
岩头村 (略) 分被工 (略) 覆盖的村庄,村庄内功能受城市开发边界内影响较大,贵黔高速从村庄北侧横穿而过,且设置有高速匝道口,能直达村内,交通可达性强,对外交通便捷。在《清镇市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0)》中定位为“重点村”。各自然村组分类详见下表:
自然村组 | 建设类型 |
火烧寨组 | 整治提升类 |
扯扯米组 | 整治提升类 |
岔口洞组 | 整治提升类 |
石厂坡组 | 整治提升类 |
岩头一组 | 集聚发展类 |
岩头二组 | 集聚发展类 |
龙山组 | 整治提升类 |
上寨组 | 整治提升类 |
栋青组 | 整治提升类 |
乌龙组 | 整治提升类 |
关庄组 | 整治提升类 |
坟坝组 | 现状保留类 |
规划范围
岩头村村域行政辖区范围内国土用地总面积为 *** 公顷(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准)。其中:被划入城市开发边界内的国土用地面积为 *** 公顷;城市开发边界外国土用地面积为 *** 公顷。规划涉及全村12个村民组,其中:村委会驻地位于岩头二组,坟坝组已基本被城市开发边界覆盖。
规划期限
本村庄规划期限为2022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村庄发展定位
总体定位以发展生态养殖(梅花鹿+肉牛)作为主导产业,以现有发展已成规模的烤烟产业作为支撑,以发展铝 (略) 的服务配套为依托,将岩头村打造为独具产业特色的宜居宜业“种养”特色村。
形象定位为:
鹿鸣翠烟里,悠悠绕岩头
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形成“一心双轴五区多节点”的 (略)
“一心”: (略)
“双轴”:横向发展轴线、纵向发展轴线
“五区”:烤烟种植区、生态养殖区、传统耕作区、铝城工业发展区、生态涵养区
村庄发展规模及指标
人口规模:现状人口规模为714户,3188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规划至2035年,村域人口规模达871户,3402人。
用地规模:规划期末至2035年,耕地面积为 *** 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 公顷,规划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101平方米/人。
村域规划指标表 | ||||
指标 | 规划现状 | 规划目标 | 变化量(%) | 属性 |
户籍人口规模(人) | 3188 | 3402 | 6.71% | 预期性 |
常驻人口规模(人) | 2200 | 2800 | *** % | 预期性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 | —— | —— | — | 约束性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 | *** | *** | 0.04% | 约束性 |
耕地保有量(公顷) | *** | *** | 0.20% | 约束性 |
林地保有量(公顷) | *** | *** | -0.96% | 约束性 |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 *** | *** | *** % | 约束性 |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 | 0.33 | 0.83 | *** % | 约束性 |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 | *** | *** | *** % | 预期性 |
农村宅基地规模(公顷) | *** | *** | 8.84% | 约束性 |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 | — | 170 | — | 约束性 |
农村生 (略) 置体系覆盖率(%) | 95 | 100 | 5.00% | 预期性 |
(略) 理率(%) | 0 | 100 | *** % | 预期性 |
生态保护
(1)本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已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0公顷。
(2)保护村内林地、草地、水域等生态用地,公益林范围内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3)计划实施生态保护及生态修复项目2个,包含未利用地植树造林、林分组成优化。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岩头村村域范围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 *** 公顷,主要分布于岩头二组穿洞岩片区、龙山组、石厂坡组连片耕地,其余零星分散至村域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规划至2035年,本村耕地图斑面积不少于 *** 公顷,净耕地面积不少于 *** 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按照限制建设进行用途管制,严格禁止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行为,原则上规划期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界线不得调整。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经论证确需占用,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进行补划。
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 公顷,为适度提高村庄规划的灵活性,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规划预留机动指标1公顷采用台账管理方式,暂不落 (略) 。
(1)产业用地
村庄经营性建设 (略) ,均为商业用地,面积共计0.83公顷。主要用于旅游服务及铝城商业服务配套等项目,位于岩头二组和栋青组。经营性建设用地用途主要包含:餐饮、住宿等商业服务配套设施等。
商业用地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容积率不超过1.5,建筑密度不超过50%;产业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本村内划定宅基地 *** 公顷,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新增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170平方米以内,总建筑面积控制在320平方米以内,层数在3层以下,建筑高度不大于9.9米,在建筑形式、材料、布局上融合地方民族特色或历史文化进行设计,使其与整体村落风貌相协调,并鼓励创新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色彩和质感与整体村庄农房风貌一致。新申请的宅基地,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 (略) 两侧建房应退后2米。村内供水由乡镇供水, (略) 理设施共计9个。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垃圾收集点、公厕等基础设施用地 (略) 、基层综合 (略) 、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详见自然村组建设 (略) 图,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规划以节约集约用地、经济便民为原则,相对集中、 (略) 行政管理、学校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在岩头二组、栋青组形成村 (略) 。
防灾与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学校、广场等为 (略) ,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农村“五治”建设
以农村“五治”建设为抓手,计划实施治房农村五治建设项目14个,其中治房项目5个、治水项目1个、治厕项目2个、治垃圾项目3个、治风项目3个,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