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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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东丽开 (略) 24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公示起止 日期 |
矿渣粉磨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 东丽区无瑕街津塘二线以南、 (略) 以西 | 津滨绿意(天津) (略) | 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2日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3、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