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日,和田宏荣建材 (略) 委托新疆 (略) 承担“洛浦县恰尔巴格乡和田玉子料1号矿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洛浦县恰尔巴格乡和田玉子料1号矿开采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城北西318°方位,直距约17千米处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5.33hm2,矿区开采区面积为17.33hm2。
开采方式:根据矿体赋存特点及开采条件,矿体形态简单,规模小,呈层状产出,厚度较为稳定,露天开采条件好,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
根据矿体规模、产状等 (略) 交通条件,设计从矿区东部向西部方向依次进行开采。
采矿方式:挖掘机、装载机联合开采,采用上而下分层开采,无需爆破。在矿区划定边界部位,当开采深度到达最低开采标高时,要预留一定资源量边邦,并削坡使其形成安全的最终稳定边坡角30°。
选矿方法为:用滚筒将砂石料筛分出大于30毫米粒级砾石,其余小于30毫米砾石砂及其余废石回收集中堆放至废石场,用于采坑回填。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和田宏荣建材 (略)
联系人:邹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 (略)
单位地址: (略) 天 (略) 61号
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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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和田宏荣建材 (略)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