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8月 05日至 2024年08月0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六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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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花都区炭 (略) 199号之九十二001号投资建设“ (略) 建设项目”。从事广告标识类产品的生产加工,主要年产户外发光字5000平方、亚克力发光字2000平方、亚克力制品1000平方。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20%。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交由元泰(广州) (略)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进入新华污水处理厂。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