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行政审批大厅)传真:0475-*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 (略) 年回收5万吨铝电解槽大修渣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变更项目 | (略) (略)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中环 (略) | 项目拟建 (略) 工业园区A区,占地面积67421.4m2。变更电解铝大修槽内衬、大修阴极材料两条生产线,以及配套辅助生产设施,实现电解槽大修渣危险废弃物无害化综合利用,年处理各类物料5万t,生产水泥混合料共计*t/a。 | (1)废气 粉尘:①大修渣破碎粉尘:大修渣生产线大修渣内衬和大修渣阴极共用一条破碎生产线,产尘点设置集尘管收集的废气由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②大修渣筛分、混合粉尘:大修渣生产线大修渣内衬和大修渣阴极共用一条筛分生产线,筛分、混合过程中产生粉尘提供集气管收集的废气由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③块煤装卸粉尘:本项目装卸点位于密封车间。 ④块煤破碎粉尘:本项目原煤破碎量通过集气罩收集粉尘,利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表4标准限值。 ⑤成品仓粉尘:本项目为水泥熟料,通过仓筒内收集粉尘,利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 烟气:①大修渣内衬烟气:拟建项目在大修渣内衬处理过程中产生回转窑烟尘。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去除氟化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 ②大修渣阴极反应罐废气:经处理后HCl排放浓0.89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HCl 100mg/m3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主要污水为生活污水,废水产生量为8m3/d,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沉淀降解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发声设备有筛分机、破碎机、装载机及各类泵等,噪声源强一般在80~110dB(A)范围内,均布置在室内,根据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运行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限值,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废物主要有废包装袋、收集尘、石膏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原料储存都为袋装,原料大部分为危险废物,废包装袋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收集尘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线,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厂区内不设置暂存场;回转窑烟气脱硫产生的石膏,外售建筑行业,作为一般固废储存在一般库房。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