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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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永安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 ||
项目业主名称 | (略) (略) 永安镇人民政府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1.根据永安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服务使用资金情况,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7]670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财政审批的项目审核概算对应监理费,本工程监理服务费为2.*元。 2.由于本项目为政府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所有的费用均需报财政部门拨付,故上述约定的付款时间应视为*方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的时间。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后在约定时间内提请财政部门审批程序,发包人的付款义务则视为履行完毕。承包人不得以逾期付款为由向发包人主张违约责任。财政部门原因延误付款的,不视为发包人违约。 3.本项目总预算暂按*元计算,具体实际投入情 (略) 投审中心审核工程结算为准。 | ||
选取中介机构方式 | 直接选取 | ||
业务单位咨询电话 | 0758-* | ||
监督举报 |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略) 资信 (略) | ||
中介机构联系地址 | (略) (略) 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