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辽宁金自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2月4日10时至2024年2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辽宁金自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浑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辽宁金自 (略) 应收账款21笔
起拍价:1元,
保证金:1000元,
增价幅度:100元及其整数倍。
序号 | 债务人 | 账务记载金额(元) |
1 | 江苏 (略) | 360,000.00 |
2 | (略) (略) | 22,295.62 |
3 | 鞍山正发表面 (略) | 1,500,000.00 |
4 | 辽宁振华重 (略) | 640,000.00 |
5 | (略) | 62,366,041.44 |
7 | (略) | 477,000.00 |
8 | (略) | 1,386,000.00 |
9 | 淄博 (略) | 17,000.00 |
10 | 张家口宣龙 (略) | 5,800.00 |
11 | 张家口宣龙 (略) | 5,000.00 |
12 | 张家口宣龙 (略) | 2,200.00 |
13 | 张家口宣龙 (略) | 9,000.00 |
14 | 张家口宣龙 (略) | 41,000.00 |
15 | (略) (略) | 1,230,000.00 |
16 | 宣化 (略) | 104,258.20 |
17 | 湖南有色 (略) | 318,000.00 |
18 | 贵州 (略) | 44,600.00 |
19 | 贵州 (略) | 756,000.00 |
20 | 贵州 (略) | 616,000.00 |
21 | 平 (略) | 7,036.00 |
合计 | 69,907,231.26 |
标的物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为账面记载,管理人未接管到相关凭证,对应收账款的真实性、数额是否一致、合同是否齐全等证据材料及权利凭证的完整性以及全额回收的可能性等不做任何担保,竞拍标的以交付现状交易,其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未接管到应收款项对应的合同或协议、设备交付凭证等材料,债权的真实、确凿性存疑或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当在竞买前认真调查了解且确定能够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参加竞买的决定。
2.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这些对外债权是否合法有效成立,债权数额是否正确,债务人能否联系上及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债权最终能被有效确认的数额,债权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等不确定性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3.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交付。如标的物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以现状为准。交付时实物与管理人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数量不一致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管理人已委托北京 (略) 共同办理咨询相关拍卖辅助事务,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3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拍卖标的物为对外债权的,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有意者可咨询联系人,刘经理,电话:*。
三、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在京东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或未按京东拍卖平台系统规定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四)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七、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一)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辽宁金自 (略) 管理人;账号:*;开户行: (略) (略) 分行),注明“破产案号:(2016)辽0112民破00001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不出具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
(三)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将2%的综合服务费汇款至北京 (略) 指定账户(户名:北京 (略) ,开户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大钟寺支行,账号:*8270)。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五)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京东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京东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2%的综合服务费及0.5%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管理人将《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可能)持有的标的债权相关资料移交买受人即视为管理人完成拍卖标的物移交。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是否能够办理过户不作承诺。管理人不负责刊登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公告、通知,相关公告、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如因债务人名称不准确、债务人地址不详、下落不明、债务人已吊销、注销等导致买受人无法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的,相关风险及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收款收据。如需开具发票的,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未开具发票或无法开具发票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赔。
九、风险提示
(一)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管理人未接管到应收账款的相关凭证,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真实性存在瑕疵等。
2、管理人打包、展示、保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存在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3、应收账款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及其他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无法收回、或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债权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应收账款因其他原因而未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已部分(或全部)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7、与应收账款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结算单、财务凭证、法律文书等)不真实、不完整、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等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等可能影响债权成立或权利行使的情形;应收账款可能因相关人员已达成的相关免责协议导致丧失权利基础;
8、应收账款债权文件可能存在因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风险;
9、就应收账款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涉诉应收账款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10、与应收账款的相关债务人可能存在单位名称不明确(账目记载的名称不准确)、地址不详、无法联系且通过公开方式无法查询明确地址等导致债权转让通知可能无法有效送达债务人的情况,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
11、因应收账款的特殊性,在后续催收过程中与应收对象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竞买人应自行调查、判断;
12、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3、因标的物转让权属发生变更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如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4、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15、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6、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管理人对标的应收账款债权清收的困难性和可回收性不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标的应收账款债权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标的应收账款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受让该等标的应收账款债权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
(二)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三)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京东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六)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七)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管理人对标的物描述、外观、质量、包装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八)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已无法找到标的物当年相关购置票据和说明书等,如本公告中关于标的物的描述与实物不符,以其实物现状为准, (略) 均不承担本公告中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九)管理人将标的物交付至买受人后风险转移至买受人,管理人对交付后可能产生的风险、纠纷及任何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标的物无发票、无保修及其他凭证提供。
(十一)如买受人未按管理人约定的时间提货的,则买受人承担逾期提货的违约责任。
十、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一、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联系地址: (略) 沈河区友好街19号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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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金自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