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发改审〔2024〕53号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九眼塘河整治工程(一期)
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清港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 (略) 九眼塘河整治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函》和相关资料收悉。该工程部分涉及内容已在《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九眼河系整治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玉发改审〔2017〕183号)文件中批复,由于项目建设内容有重大调整,经你单位申请,现同意注销玉发改审〔2017〕183号文件, (略) 九眼塘河整治工程(一期)初步设计进行重新审批。
根据该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浙江 (略) 编制的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一)项目建设地 (略) 清港镇九眼塘河台山村段。
(二)原则同 (略) 九眼塘河整治工程(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护岸工程,以及河道岸线环境整治等。整治河道长度为1005米。
二、工程技术标准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采用《防洪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等标准和法规、规范进行设计建设。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排涝标准为城区、工业区20年一遇最大24h暴雨不受淹,农业区10年一遇最大24h暴雨24h排出。
三、工程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河道整治方案。
在河道左岸不同河段分别采用D600高压旋喷桩支护、C30钢筋砼灌注桩、密打松木桩等护岸型式,坡面采用草皮护坡。
在河道右岸不同河段分别设置C25砼灌砌块石挡墙护砌和松木桩驳岸。在靠河岸侧 (略) 箱防冲,在河道沿线布置绿化带、草皮护坡等。
四、环保、水土保持
按照环保、水土保持法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落实相关措施。
五、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核定概算为*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预备费*元。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
七、其他
其余原则同意《初步设计评审会议纪要》意见。
建设 (略) 自然资源、水利、环保等有关单位沟通协调,本项目在符合自规部门用地及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后,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附件: (略) 九眼塘河整治工程(一期)概算核定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4日
附件
(略) 九眼塘河整治工程(一期)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核定概算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1184 | |
1 | 建筑工程 | 1098 | |
2 | 临时工程 | 86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78 | |
1 | 建设管理费 | 51 | |
2 | 水保、环保工程费 | 35 | |
3 | 政策处理费 | 10 | |
4 | 勘察设计等其他费 | 82 | |
三 | 预备费 | 39 | |
四 | 概算总金额 | 1401 |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 (略) ,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府办,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市农水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略) 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印发
代码:2406-*-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