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九十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简称‘一住两公’)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 (略)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初步调查的通知》(云环通〔2021〕125号)要求。武定 (略) 建设项目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对工作公示如下:
1.地块概况
武定 (略) 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地块北侧为武续路,东侧为北城大道,西侧为武禅路,南侧为空地。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2°24′33.303″、北纬25°32′29.008″,正门坐标为东经102°24′33.245″、北纬25°32′29.932″,地块总面积为16500m2。
2.调查过程
在大理 (略) 的协助下,工作组收集了地块及周边区域利用历史、现状和未来规划等资料,对了解地块及周边区域情况的人员进行了访谈,对地块及周边区域进行了现场踏勘,在此基础进行资料分析、污染识别和结果分析后编制形成本报告,为该地块用地性质确认提供技术依据。
3.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图表、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2017年之前为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西和村委会、旧城社区的农业用地,用于种植水稻、玉米等农作物,种植期间使用的 (略) 场上销售的氮肥、钾肥、磷肥等合格产品以及猪粪、牛粪、鸡粪等农家肥。使用的 (略) 售合格的农药产品,无使用不合格肥料、农药的情况发生,无投诉情况、环境污染事件发生。2017年底地块停止耕种。2018年,本地块南侧部分区域混凝土搅拌站原料堆场使用,主要用于堆存公分石、砂石料、粉煤灰等,直至2020年底停止生产活动,同时清运地块内剩余物料,拆除生产设备及设施。2020年底至2022年11月处于空置状态,期间无生产活动,无原辅料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堆存情况,无投诉情况,无环境污染事件发生。2022年11月进行武定 (略) 建设项目基础开挖施工,开挖深度为7m左右,开挖土方约7万立方,其中2万立方堆存于地块南侧空地,其余外运至弃土场。调查地块没有潜在的污染风险,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作为社会福利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