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分类分选15.5万吨废金属尾料、6万吨塑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分类分选15.*吨废金属尾料、*吨塑料项目;
建设单位:鄄城 (略) ;
建设地点: (略) 鄄城县什集镇沙河 (略) 东;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车间、仓库、办公室等基础设施;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破碎机1套、漂洗船1套、涡电流分选机1套、硅胶机1套、静电分离机1套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分类分选15.*吨废钢尾料、*吨塑料的生产能力(废钢尾料不含危险固废);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1月13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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