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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逾期: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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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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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节点:2024-01-30 15: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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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部符合性审查
- 办理状态:同意
- 办理时间:2024-01-30 16:44:23
- 办理用时:0天0小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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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JSGQ2024J001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C01-*60B-*-*-8 |
信息来源 | (略) (略) 歙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略) (略) 歙县分中心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1-30 16:44:24 | 浏览次数 | 0 |
项目编号:HJSGQ2024J001
本转让方(歙县徽城镇人民政府)拟公开转让 (略) 经营权,现委托黄山 (略) 按本公告 (略) (略) 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经营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本次公告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歙县徽城镇人民政府
2、转让标的简介:歙县徽城镇 (略) 共4层,整体建筑面积2917.15㎡,房屋结构为钢混, (略) 经营权进行公开转让,首年转让底价为人民币*元。
3、转让年限:15年,自机构交付之日起计算;前3年免除转让费,供受让方规整场地、设备等。在合同期第四年开始收取转让费,第五年开始,每年经营权转让费以上一年度费用为基准按4%进行增浮。
4、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元。
5、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元,按《经营权转让合同》履约无责后,经我单位同意方可退还(不计息)。成交后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实质性响应审查,先进入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后依次进入商务技术分评审、价格分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会结束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
三、项目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4日8时30分前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 (略) (略) 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第1页《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 0559-*(工作日)。受让方于2024年3月4日8时30分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联系电话0559-*,网址http://**),并 (略) 站答疑变更。
四、项目竞买底价
经营权首年转让底价:人民币*.00元。该竞买底价由歙县徽城镇人民政府提供。
五、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参与报名。(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报名,以信用中国http://**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http://**网站查询为准)。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3、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注: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
上述 (略) 上报名系统提交原件扫描件即可。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请报名人 (略) 上报名审核情况,及时更正提交审核)。
(二)现场投标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根据投标格式、评标办法及考核办法提供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认为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所有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上述资料中,资格、符合性和技术分商务评审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单独装袋密封;价格标一式三份,单独装袋密封;在封口处盖意向受让方公章。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3月4日9时30分前现场 (略) (略) 歙县分中心(歙县徽 (略) (略) 规划展示馆二楼第一开标室)。
七、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查验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2024年3月4日8时30 (略) (略) 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买保证金2.*元。
收款人: (略) (略) 歙县分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分别为:
开户行:徽商银行歙县支行
保证金账号:**
(二)竞买保证金企业法人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若是银行、保险等县级机构无基本账户的,则采用上级行的基本账户汇入均可)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 (略) (略) 歙县分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通过支付宝、微 (略) 银转账),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买保证金。 (略) (略) 歙县分中心将在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查验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得交易资格。
(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按规定手续予以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及产权交易手续费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受让方自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后一周内, (略) (略) 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支付成交价款的100%。
(二)产权交易手续费
交易双方须于项目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歙县物价局批复的 (略) (略) 歙县分中心支付产权交易手续费。
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 | 收费标准 | 备注 |
*元(含)及以下部分 | 4﹪ | 1、采取差额累进法计算。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按皖发改价费函【2021】240号文件执行; 3、根据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文件要求,采取协议方式成交的,交易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10%;以竞价方式成交的,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 |
1000—*元(含)部分 | 3﹪ | |
5000—*万元(含)部分 | 2﹪ | |
*以上—*万元(含)部分 | 1.2﹪ | |
*万元以上 | 0.25﹪ |
九、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3月4日9时30分
(二)地点: (略) (略) 歙县分中心(歙县徽 (略) (略) 规划展示馆二楼)第一开标室进行交易,请参与本项目的意向受让方持现场投标资料准时参加,逾期未到视为弃权。
(三)竞价注意事项:
1、参与本次竞价的意向受让方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请意向受让方务必按公告约定准时参加,逾期视为弃权。
2、意向受让方须遵守会场秩序、遵守竞价规则,禁止出现操纵价格、串通其他人报价、损害他方利益等违法行为,不得阻挠他人竞价和扰乱竞价活动的正常进行,一经发生上述行为,将被取消竞价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转 (略) (略) 歙县分中心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中止或终止竞价。
十、转让相关要求:
(一)受让方义务要求:
1.受让方应在30日内办理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为本项目的具体运营主体。该公司或民非应当 (略) 境内,经营范围涵盖具备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所有内容,经营期限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
2.受让方应保证并保障运营主体的经营定位能满足转让方物业内养老服务的所有要求。
3.受让方应保证并保障运营主体依法经营,自负盈亏。
4.应保证并保障运营主体在合同终止时,能够确保平稳有序合理稳妥地安置被服务对象。
(二)受让方服务要求:
1.受让方设置养老床位100张,其中预留30%床位用于无条件接收转让方委托的特困供养人员,受让方应对特困供养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具体按县民政局特困供养人员经费使用规定执行),特困供养费和照料护理费转让方按月支付受让方。
2.受让方在合同期内自行投入设施设备,用于项目体运营使用。
3.经营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人员工资、水、电、宽带等公共设施费、保洁费、资产维护更新及与安全责任相关的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上级政府对于项目实际拨付的各类奖励和补贴,归受让方所有。
5.助餐服务:南源口村80岁以上且中、重度失能的户籍老人享受免费送餐服务。
6.主动关怀:对南源口村60岁以上独居、空巢、失能老人进行分级走访服务,提供精神慰藉、健康管理、基本生活照料等服务。
7.托养服务:南源口村户籍老人入住机构,享受床位费8.5折优惠。
8.银龄互助:参与村养老服务事业的志愿者、从业人员等可享受床位费8折优惠。
(三)资产归属、交接及管理
1.受让方在物业交付时应对物业进行全面了解。物业交付后,转让方不再为其进行任何投入(电梯除外)。但物业中如出现房屋主体结构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或出现电梯保修范围内的事项的,受让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转让方,转让方承担维修义务。
2.除上述事由外,受让方接收物业后,物业的管理、维护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受让方不得对物业中的房屋进行主体结构的变更,需对房屋进行装修、其他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变更的,应经转让方同意,所需经费由受让方承担。
4.在合同期限内,转让方有权随时对本合同所涉物业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及时纠正受让方的不当行为,如发现物业有损毁的,有权要求受让方在限期内进行维修,如受让方在限期内未予维修或未达到维修要求的,转让方有权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在合同终止时,除可移动设施设备外,受让方投入到本合同经营场所的各类资产均无偿归转让方所有。同时,受让方须确保物业之建筑结构、内外装饰、水电管线等的完整性,并在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无条件移交给转让方,转让方不做任何补偿。
(四)禁止要求:
1.受让方不得对转让方的财产,以及受让方投入养老区块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资产设置抵押或质押,不得有不利于养老 (略) 正常经营的其他行为。
2.合同期间,受让方注重安全管理及经营,确保经营场所各类人员的人身、财产损失安全以及本合同所涉物权的安全,如发生各类事故或侵权纠纷,均由受让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3.受让方不得利用本合同经营场所从事与健康养老、医疗康复、旅居活动等无关的活动。
(五)其他要求:
1.意向受让方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日前自愿到现场查看项目整体情况,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转让项目的状况,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确认了转让范围并认可转让现状及相关要求,转让方、代理 (略) (略) 歙县分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拒绝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或违反本公告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订立后7日内将交易合 (略) (略) 歙县分中心归档,若受让方违反本约定,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
十一、意向受让方对本公告若有疑问,请在2024年2月26日前书面向黄山 (略) 提出,我方将在报名截止时间 (略) (略) 网站产权交易——澄清公告栏进行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转让方联系人:歙县徽城镇人民政府 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9-* 地址:歙县徽城镇歙州大道东73号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 (略) 方先生
联系电话:0559—* 地址:歙县金泰广场6楼
项目报名联系人: (略) (略) 歙县分中心 余女士
联系电话:0559-* 地址:歙县徽 (略) 19号三楼????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
附件2:评标办法及考核办法
附件3:投标文件格式
歙县徽城镇人民政府
黄山 (略)
?????????????????????2024年1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5662-4*bc-be3fec516dd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