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单产提升)家庭农场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 (略) 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2023〕13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文件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安排,严格把关。 (略) 级示范家庭农场优先给予支持;二是种植玉米面积1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支持;三是承担农业农村局2023年实施的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支持农业节水项目(浅埋滴灌),近三年承担了农改股家庭农场项目的不得推荐。
每个乡镇拟推荐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项目实施单位1-2家,务于2023年7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乡镇政府推荐函书面报区农业农村局二楼东头农改股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一.2023年中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二.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参考名单
三.乡镇推荐函
联系人: 孙 贺 林丽
联系电话:0311-*
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8日
(略) 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单产提升)家庭农场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 (略) 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2023〕13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文件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安排,严格把关。 (略) 级示范家庭农场优先给予支持;二是种植玉米面积1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支持;三是承担农业农村局2023年实施的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支持农业节水项目(浅埋滴灌),近三年承担了农改股家庭农场项目的不得推荐。
每个乡镇拟推荐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项目实施单位1-2家,务于2023年7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乡镇政府推荐函书面报区农业农村局二楼东头农改股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一.2023年中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二.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参考名单
三.乡镇推荐函
联系人: 孙 贺 林丽
联系电话:0311-*
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