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来《关于申请封开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升级改造项目(二期)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封开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封府〔2024〕3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肇府〔2018〕9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广东 (略) 编制的封开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升级改造项目(二期)(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04-05-*)初步设计概算。
二、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现有空置的6号、9号粮仓的升级改造、新建消防水池和泵房、设备安装和调度 (略) 政维修工程等。
三、三、该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75.*元,其中工程费用24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元,预备费13.*元(见附件)。项目建设资金在“番禺区对口产业协作封开县项目资金”中安排,剩余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总投资,加快项目实施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严格控制超规模、超投资现象发生,并通过省投资 (略) 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封开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升级改造项目(二期)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