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罗甸县乾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里王砂石场扩能建设项目、龙里湾滩河至龙山农村道路项目(草原至湾滩河段)、龙里县水务一体化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罗甸县 (略) 里王砂石场扩能建设项目、龙里湾滩河至龙 (略) 项目(草原至湾滩河段)、龙里县水务一体化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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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罗甸县 (略) 里王砂石场扩能建设项目 | 罗甸县罗悃镇沟亭乡 | 罗甸县 (略) | 贵州 (略) | 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贵州省罗甸县沟亭乡,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6°34′39″~106°44′51″,北纬25°15′06″~25°24′13″,属于土砂石开采项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7%。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业场地、道路、排土场的建设等对原地表形态、植被、水土保持等生态及土地利用类型和功能有一定影响。施工时严格按照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提前建设各种排水设施,定期清运废弃土石,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员工如厕污物依托原有已建的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冲洗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基础施工中的泥浆水、车辆出入冲洗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为机械、车辆噪声,矿区在基建过程中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加强现场运输车辆管理,厂区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雇佣当地村民,不在矿区内食宿。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挖土、堆渣、运输、场平等过程产生的扬尘及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运输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保持整洁,做到文明装卸,出场车辆应清洗轮胎。矿区内施工运 (略) 硬化处理,加强洒水和清洁。同时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定期对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均集中存放,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运往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开挖产生的表层剥离土及废土石方分类暂存在排土场,废土石方可就地回填 (略) ,表层剥离土可用于矿山生态恢复。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边生产、边复垦”原则,对采矿区露天采场台阶进行整平、覆土、恢复植被,边坡用干砌石护坡;当排土场达到排弃 (略) 及边坡的生态恢复工作;采矿区 (略) 施工结束后用剥离的表土覆盖,恢复植被,严格控制矿山开采区域,禁止破坏开采区外的生态环境;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防治,尽可能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闭矿后按相关规定做好矿区、排土场等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开采粉尘 钻机自带收尘装置,钻孔采取湿式作业,机械装载时尽量减少高度,及时洒水抑尘,同时加强铲斗车、挖掘机和运输车辆现场管理。 (2)破碎筛分粉尘 项目破碎、筛分、打砂等工序均在半封闭空间内作业,原料受料斗及成品装运等产尘点辅助设置水雾收尘系统;皮带输送过程采用全封闭廊道配套自动洒水降尘处理,输送带下料口可设置下料软管,减少下粉时粉尘的产生量。项目生产区域主要采用局部集气装置+布袋收尘方式进行除尘。在破碎机、筛分机区域上方安装一套集尘罩,收集后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处理,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 (3)原料堆场粉尘 原料堆场设置为半封闭棚架式结构,为加盖堆棚,汽车下料口、原料堆场、原料投料口等产尘点设置喷雾除尘系统,同时加强装卸管理,尽量降低卸料落差。 (4)排 (略) 扬尘 排土场对弃土进行分层压实,及时洒水抑尘,周围修建挡土墙并加强绿化;矿山开采及 (略) 面定期洒水降尘和清扫。车辆进出口设置洗车台,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冲洗,对运输产品进行覆盖、遮挡,并进行限速限载管理。 采取以上环保防尘措施,项目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开采区在采场边缘顶部开挖排水沟,防止地表水直接进入采场,在各采场台阶工作面修筑边坡排水沟,矿山采场初期雨水沿排水沟自行流入初期雨水沉淀池(容积为700m3);在工业场地四周增设截排水沟,将设置初期雨水沉淀池(60m3);排土场汇水区域四周修建导流沟引至排土场东部低洼处新建的溶淋水沉淀池(25m3),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作绿化及防尘用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原有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作周边农肥、绿化,不外排。 4.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油罐区为重点防渗区,沉淀池等为一般防渗区,各防渗区域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为爆破振动及各类机械、车辆噪声。爆破 (略) 具体实施,合理安排爆破时间,通过调整爆破方式、减少用药量、不在夜间及中午休息时进行爆破等方式,并告知当地居民。采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日常设备维护。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途经居民区时严格控制车速和鸣笛。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及时清掏初期雨水沉淀池泥沙,运至排土场堆存。矿山土岩剥离物暂存排土场,表层剥离土进行袋装用于复垦。废土石可用 (略) 的维护及矿区采空区的回填。 (2)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 (3)项目机修产生的废机油及时收集存放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修改单)等要求进行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潜在的主要风险为废气事故排放、废机油泄漏、柴油泄漏、排土场溃坝、爆破振动等。项目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范措施,编制并报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1)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危废间、油罐区及配套水池等的巡检,避免发生渗漏污染周边环境。 (2)加强“工业场地”三防设施管理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避免非正常情况排放。 (3)加强爆破现场管理,设置爆破警戒线,优化爆破方案,尽可能降低碎石飞散以及振动对周边影响。 (三)闭矿期 拆除工业场地内建筑物,对工业场地、矿区露天采场、排土场等废弃场地进行土地复垦,采取工程措施与种植措施综合搭配进行生态恢复。 |
2 | 龙里湾滩河至龙 (略) 项目(草原至湾滩河段) | 龙里县龙山镇、湾滩河镇 | 龙里县交通运输局 | 贵州 (略) | 本项目起点位于龙山镇草原社区(K0+000)(106°54′1.65″,26°19′30.17″),与S522龙里湾滩河 (略) (龙里至草原段)改扩建工程终点顺接,顺 (略) ,向东南延伸,途经谷从、朝阳、司头、六广、湾寨、毛栗寨、卜郎寨、*摆同、谢桥山、终于湾滩河镇,终点位于湾滩河镇羊场中学东侧处,与规划贵阳东环线湾滩河互通顺接K23+684(107°3′3.22″,26°16′52.68″)全长23.684km,建设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0.575%。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施工前,对工程占地区的地表耕作层进行清表处理后堆存,后 (略) 沿线植被绿化或工程周边的土地改良。 (2)临时工程或设施尽可能租用当地民房或设置在永久征地范围内等措施,以减少施工占地对周边植被造成的破坏。 (3)工程后期通过对项目沿线进行植被绿化,使受损失的生物量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对弃土场、施工便道、预制场等进行整治,拆除临时设施,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区物料及渣土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采用篷布覆盖),防止运输过程中撒落,降低粉尘和扬尘对沿线空气环境的影响。 (2)车辆在出施工区域时要冲洗轮胎,防止因车辆轮胎附带的渣土造成扬尘。车辆应当按 (略) 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3)加强对产生的粉尘和扬尘的控制,开挖干燥土面时,应适当喷水,在靠近居民点施工的时候,施工区域应经常洒水,使开挖面保持湿润,减少扬尘。 (4)本项目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不得在现场熬炼及搅拌沥青;在铺设过程中,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应注意控制沥青的温度,以免产生过多的有害气体。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中的砂石、水泥、石灰等散料,特别是油漆、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料应尽量远离河流及其附近沟渠堆放,堆放的物料应采取覆盖、截水等防冲刷等措施。 (2)桥梁施工时尽量选在枯水季节,桥梁施工设泥浆沉淀池,沉淀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沉淀泥渣及钻渣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处理。施工中散体物料,远离水体堆放,采取遮盖及防雨水冲刷的措施。在桥梁上部结构施工中,对混凝土的浇筑应尽可能避免溢料的溢出或掉落进入河流。 (3)加强施工机械检修,减少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对施工中的油料、生活污水、渣土等实行严格控制,避免机械油污污染水体。 (4)施工人员均依托附近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等措施,在临近敏感 (略) 段,应采取临时声屏障保护措施对其进行保护。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本项目设4处临时弃土场,废弃土石方分别运至1#弃土场(冲头6706m2)、2#弃土场(摆弓2214m2)、3#弃土场(半坡3351m2)、4#弃土场(长金坪*m2)进行临时堆放。 (2)施工期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运往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填埋场填埋,施工期弃土运至项目弃土场堆场。 (3)施工期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4)施工期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 )及2013年修改单暂存,定期送往有相应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丢随弃或随意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通车后,汽车尾气成为影响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采取维 (略) 面清洁,加强交通管理,限制汽车荷载和通行速度,载重货车实行密闭运输,防止抛撒或泄漏;做好沿线植被绿化和养护工作,加强营 (略) 维护保养。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全线3座跨河桥梁均设置钢筋混泥土结构防撞护栏, (略) (略) 内侧的防撞护栏设计,建议采用实心防撞墙,并设置桥面径流雨水收集系统及事故池。 (2)营运期的排水系 (略) 上尘砂受雨水冲刷等原因产生沉积、堵塞,应系 (略) 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对排水沟等定期检查,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 (3)定期检查、维护沿线的排水工程设施,出现破损应及时修补。 (略) 面车辆遗落的渣土等,应定期清除。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交通管理,设置限速、禁鸣标志,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公路自身的绿化降噪。 (略) 面, (略) (略) 况。对运营远期采取跟踪监测措施。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来往 (略) 沿线产生的垃圾、站台的垃圾以及车辆撒落的固废,设置垃圾收集箱、垃圾收集池收集后,安排环卫 (略) 沿线的垃圾清扫后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3 | 龙里县水务一体化项目 | 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谷脚镇、醒狮镇、龙山镇、洗马镇、湾滩河镇 | 贵州 (略) | 贵州 (略) |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陡坡脚水厂(106度57分52.927秒,26度26分15.050秒),南山坡水厂(106度52分44.230秒,26度28分0.030秒),小西堡水厂(107度0分49.130秒,26度26分42.430秒),凤凰水厂(107度3分45.402秒,26度25分22.644秒),兰地关水厂(106度54分40.389秒,26度18分34.722秒),平山水厂(107度3分37.190秒,26度23分54.401秒),花马冲水厂(106度58分16.521秒,26度32分32.329秒),谷龙水厂(107度1分14.823秒,26度41分58.409秒),属于自来水生产和供应,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6.*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05%。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区物料及渣土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采用篷布覆盖),防止运输过程中撒落,降低粉尘和扬尘对沿线空气环境的影响,车辆在出施工区域时要冲洗轮胎,防止因车辆轮胎附带的渣土造成扬尘,车辆应当按 (略) 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的运输;加强对产生的粉尘和扬尘的控制,施工面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尽量降低粉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厂界无组织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依托周边居民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噪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等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废土石方尽量回填,不能回填剩余土石方由施工方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合法的弃土场进行堆放。 (2)施工期固体废物能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集中收集后运往建筑垃圾专用堆场。 (3)表土妥善堆存用于项目后期的绿化。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水厂运行产生的污泥、管理人员生活垃圾的堆放将会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水厂污泥及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收集点,降低恶臭影响,使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厂区绿化。滤池反冲洗水和沉淀排泥废水全部排入厂区内设置排水排泥池再经污泥浓缩后,沉淀后的上清液返回水厂处理,循环使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产生于车辆进出、水泵与风机的运转。采用低转速的机泵设备,水泵脚座安装减振器、设备布置于室内等减振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8个水厂每个水厂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 (2)沉淀池污泥采用污泥脱水机和干化池处理后密闭运输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处置场处理。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其他要求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1号),本项目属于“二十一、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98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中“其它”,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 (二)入河排污口设置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不设置入河排污口,不需开展入河排污口论证。 |
报批稿 | 罗甸县 (略) 里王砂石场扩能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_NRSIieVEx-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龙里湾滩河至龙 (略) 项目(草原至湾滩河段)(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_NRSIieVEx-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龙里县水务一体化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_NRSIieVEx-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罗甸县 (略) 里王砂石场扩能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_NRSIieVEx-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龙里湾滩河至龙 (略) 项目(草原至湾滩河段)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_NRSIieVEx-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龙里县水务一体化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_NRSIieVEx-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