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
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公示单位,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地块位置: (略) (略) 交汇处。
二、调整内容:将*-10地块用地性质由交通枢纽用地调整为环卫用地,用地面积调整为*平方米。
三、公示时间:2024年8月19日-2024年9月17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永 (略) 。
五、联系方式: 彭 0792-*
六、凡对于以上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期内向永修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略) 功能、优化用地布局、提升环境品质,对《永修县湖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进行动 态维护,组织编制了《永修县湖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0地块调整方案。
为更好地落实本次规划调整,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依法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