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大数据中心项目,采购人为陕西通信规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泾阳县大数据中心项目”的相关服务;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略) 采购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五)经审批的合作业务,并已签署协议的,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西安智维 (略)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链捷招)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0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通信规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 (略) 陕西分公司
联系人、电话:吴弘杰 029-*
采购人地址: (略) 雁塔区永松路10号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陕西通信规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 (略) 陕西分公司
日期: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