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送的由四川远建 (略) 设计的“富顺县公共卫生及救治综合建设项目(危急综合救治能力提升)建筑设计方案变更”收悉。经2024年5月15日富顺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专家审查会2024年度第1期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本次报送方案。按照会议纪要要求,设计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业主已进行完善,经我局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方案为建筑外立面装饰形象及材料的优化调整,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化率等指标均未发生变化。若后续建设时涉及建设内容、总平面布局、建筑造型等方面的调整,须征得我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在进行建筑外装修工程前,请将外装修材料样品报送我局,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外装修施工。
三、本方案公示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6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本批复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