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 年3月10日,我局受理《安徽善孚新 (略) 新增年产2万吨功能型环氧树脂生产项目》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3月10日- * 年3月23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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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新增年产2万吨功能型环氧树脂生产项目 | 歙县 (略) 西园区纬一路 | 安徽善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 浙江 (略) | * 年3月10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