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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 (略) 政行业(略)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略)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②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2人,其中子 (略) 西段( (略) -国道316)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子 (略) ( (略) - (略) )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不要求。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不要求。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不适用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不适用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允许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4)项目的运营任务应由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承担,分包单位承担运营任务的应在“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基本情况表”中注明承担运营任务;(5)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26 09:10:00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平台上传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72,462,003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固定范本-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4-12-26 09:10:00 |
开标地点 | (略)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