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寒亭区朱里街道西于渠一村、二村、三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地块位于寒亭区朱里街道西于渠一村、西于渠二村、西于渠三村,包含5个地块,其中1号地块为孙书勤户,占地面积44m2,地块中心坐标119.*°(经度),36.*°(纬度);2号地块为孙行祥户,占地面积53m2,地块中心坐标119.*°(经度),36.*°(纬度);3号地块为孙谈昌户,占地面积54m2,地块中心坐标119.*°(经度),36.*°(纬度);4号地块为孙文书户,占地面积20m2,地块中心坐标119.*°(经度),36.*°(纬度);5号地块为孙晓娟户,占地面积230m2,地块中心坐标119.*°(经度),36.*°(纬度);5个地块总面积为401m2。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本地块原土地性质为西于渠一村(1、2、3号地块)、西于渠二村(4号地块)、西于渠三村(5号地块)水浇地,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为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59条第二款规定,“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原为耕地,于2015年建设住宅,现作为农业农村部相关项目的试点工作,符合占用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保留政策,按规定对本地块进行手续补办。 (略) 寒亭区人民政府朱里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山东 (略) ( (略) )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23〕20号)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于2024年2月19日至4月19日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完成了《 (略) 寒亭区朱里街道西于渠一村、二村、三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要求,对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周边居民、周边企业等15人开展了访谈,并进行了统计分析。通过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方法,了解了地块发展变迁和主要环境事件,查明了地块环境现状。
调查结果显示:本次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联系人:刘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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