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怀远县二中南安置区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40页“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按收费标准计算金额的 80%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 4000 元的,按 4000 元收取;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复核费用 4 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现修改为: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按收费标准计算金额的 80%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怀远县新 (略)
安徽省 (略)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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