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清流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集中办公场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清流县龙津一利家俱城
供应商地址: (略) 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926号
中标(成交)金额:10.248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金额(元) |
1 | 清流县龙津一利家俱城 | 清流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集中办公场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1批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心龙、黄长生、王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元(含*元)以下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注: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整收取)。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缴后不退。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评委评审,由于宁化县九天家私店的响应文件未对询价通知书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各项要求完全逐项响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第三章“2.2.3符合性审查的商务符合性情形1”,因此,作无效投标处理。其余5家供应商均为合格的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清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略) 清流县龙城街22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059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明强 (略)
地 址: (略) 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层
联系方式:小金、0598-*
福建省明强 (略)
2024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