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1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 (略) 省瓮安河不达标水体环境综合整治 * 期工程( (略) 中 (略) 改造及配套工程) * 次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 (略) 省瓮安河不达标水体环境综合整治 * 期工程( (略) 中 (略) 改造及配套工程) * 次原招标文件中第9页,(3)提供 * 年度或 * 年度 (略) 出具的审计报告。修改为:提供 * 年度或 * 年度 (略) 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澄清。 智 (略) 有限公司 * 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