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三蓝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蓝山县三蓝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文名称及编号:蓝审(招)许准字【2023】365号,项目业主为:蓝山 (略)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口、原水输水管线、新建水厂工程、配水管线(水厂~东方大道),包括各水处理建(构)筑物;厂区道路、绿化及供配电工程等;以及设备购置安装;建设规模为净水常规处理10万m3 /d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蓝山县三蓝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 1.2.2 建设地点: 蓝山县城中心城区、东部区域的新圩镇及太平圩镇等; 1.2.3 项目基本情况 一期建设内容及规模:①取水头部及原水输水管建设,取水水源为毛俊水库,取水口位于毛俊灌区左干渠梅梅岭隧洞出口至水厂输水管线,采用两根输水管(2×DN1000mm,管道长度单根150m)。②水厂工程:新建三蓝水厂:在蓝山县城东南郊(梅梅岭隧洞出口渠道左侧),现状林地上建设一座总规模10m3 /d自来水厂,厂区征地73.2亩。③中途加压泵房:和美村附近建设一座中途提升泵房,总规模12500m3 /d。④配水管网工程新建及改造输配水管网。⑤新建智慧水务系统一套。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7031.94万元。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690日历天(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 ),其中设计工期为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并能通过施工图审查且提供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施工工期为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 630日历天。?天 ( 日历日, 下同 ) □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项目一期建设内容。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采购部分: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智慧水务系统和全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等; 1.5 质量要求: ( 1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 2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并通过竣工备案。 ( 3 ) 设备及材料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6保修要求: (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2017年第687号令) (略) 2000年第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设备质保期按招标人签发最终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略) 政行业 (略) 政行业 ( 给水工程 ) 设计*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给水排水专业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 ; 2.4 拟任施工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水排水专业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 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 年7月 4日起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网站地址 : http://** )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网站地址 : http://** )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网站地址 : http://** )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 http://**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http://** ) 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蓝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46-*,0746-*。 9.其它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网站地 址 :http://** )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6-*、* 。 9.2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 ,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 小。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 ,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 ,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http://**)”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3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 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 ,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 咨询。 9.4 开标注意事项 :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本招 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 ;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6 投标保证形式为 :详见投标人须知3.4.1,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承诺:达到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投标人方可使用承诺,详见招标文件;(2)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账;(3)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9.7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9.8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9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 ,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蓝山 (略) ; 地 址:蓝山县塔峰镇和平汽车站5楼; 联 系 人:陈玉华;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长沙 (略) ; 地 址: (略) 雨花区劳动西路528号大华宾馆写字楼2113室; 联 系 人: 郭卫锋(项目负责人)、刘卓 ; 电 话:0731-*/*(经本人同意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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