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自然规出让告〔2024〕1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五河县人民政府批准,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WH2023—34号等5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 性质 | 出让 年限 | 土地面积 (㎡) | 建 筑 容积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不动产 单元代码 | 规划设计 条件编号 |
WH2023-34号 | 南环线南侧、彩虹大道西侧地块 | 工业用地 | 50年 | 95121(142.68亩) | ≥1.2 | 802 | 802 | 20 | *GB00005W* | 五自然规条 |
WH2023-35号 | 徐明高速以西、兴潼路南侧地块 | 工业用地 | 50年 | 26151 (39.23亩) | ≥1.2 | 221 | 221 | 5 | *GB00061W* | 五自然规条 |
WH2023-36号 | 南环线南侧、西环线西侧地块 | 工业用地 | 50年 | 28000 (42亩) | ≥1.2 | 236 | 236 | 10 | *GB00021W* | 五自然规条 |
WH2023-37号 | 兴浍西路南侧、创业路西侧地块 | 工业用地 | 50年 | 23333 (35亩) | ≥1.2 | 197 | 197 | 5 | *GB00062W* | 五自然规条 |
WH2023-38号 | 西环线东侧、龙潭湖大沟北侧地块 | 工业用地 | 50年 | 64784 (97.18亩) | ≥1.2 | 1950 | 1950 | 50 | *GB00001W* | 五自然规条 |
二、本次出让地块实行有底价出让,不达底价不成交。
三、上述五 (略) 政府办公厅《 (略) 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20〕117 号)、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3〕2号),按标准地出让,土地竞得人应与五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和《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根据《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文件精神,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报名:1.因企业原因在我县境内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2.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境内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3.在我县范围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记录的。
五、本次宗地挂牌受理报价定于2024年2月18日8时—2024年3月6日16时30分在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城市规划馆三楼)举行。若宗地报名人数达2家以上(含2家),由挂牌直接转为拍卖,拍卖会议时间另行确定。
六、有意者请于2024年3月4日16时30分前携带竞买申请书等材料到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城市规划馆三楼)提交书面申请,领取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4日16时3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打入由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供的银行账户)。
七、咨询报名地点设在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城市规划馆三楼);联系人:张家奎,温雅;联系电话:0552—*。
八、本次公开出让工作由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负责。
网址: (略) 场网(http://**)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五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 http://**.cn)
(略) 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