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江西 (略) 年产26.*吨铝制品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6月06日 - 2024年0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34、35号窗口
邮编:*
建设名称: | 江西 (略) 年产26.*吨铝制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柴桑区赤湖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编制单位: | 江西 (略) |
项目概况: | 江西 (略) 年产26.*吨铝制品项目位于柴桑区赤湖工业 (略) 6号 (略) 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4′20.29″、北纬29°46′40.19″),总占地面积*.43m2,本次改扩建不新增用地。项目厂区直距 (略) 约10km,东南侧柴桑区约20km,直距东北侧长江1.3km。厂区东面为华林特钢标准厂房,南面为园区空地和长江科技孵化园,北面 (略) 和港口河、西面为九江赤湖智能家具产业园。 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年产26.*吨铝制品项目,并对现有项目进行改建。公司已建的年产3.*吨铝制品项目于2022年4 (略) 柴桑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九柴环批字〔2022〕10 号),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再生铝产品产能由3.*吨/年扩大至*吨/年,优化现有项目再生铝原料(增加清洁废铝种类)、生产工艺(前端新增废铝预处理工序,提高入炉废铝清洁度;后端新增精炼工序),并对现有废气治理措施进行升级改造。 改扩建项目完成后,主要以外购的清洁废铝为主要原料,通过原料预处理(人工分拣+破碎筛分+涡流分选、磁选),与纯铝锭一并经熔炼、精炼(加入硅锭、镁锭、铜锭、锰等用于调节铝合金成分)、扒渣、铝渣回收和铸板等工序生产铝合金板、圆棒、压铸件和铝轧板;利用自产的部分铸造铝合金板/圆棒生产热轧带、热轧板、冷轧带、冷轧板、粉末喷涂型材。 项目产品方案:扩建项目年产铸造铝板10.*吨、铸造铝圆棒6.*吨、热轧带*吨、热轧板*吨、冷轧带*吨、冷轧板*吨、粉末喷涂型材*吨,改建项目年产铸铝合板*吨、压铸件0.*吨,本项目投产后全厂年产*吨铝制品。其中全厂熔铸铝件30.*t/a(压延加工有0.*t/a的损耗),1060牌号*t/a、3003牌号*t/a 、5052牌号7.*t/a、6061牌号3.*t/a、6063牌号*t/a、8011牌号*t/a),均满足《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3190-2020)相应标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熔炼+精炼烟气及环境集烟、热轧废气、冷轧废气、加热炉废气、退火炉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预处理及喷涂废气、固化废气、破碎废气、铝灰渣潮解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氨、HCl、TVOC、氟化物、硫酸雾、锡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等。 1)熔炼+精炼烟气及环境集烟:项目1#~3#车间混合烟气及环境集烟经炉内负压、炉门口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采用1套(共3套)陶瓷蓄热体冷却+活性炭喷射+重力沉降+高效布袋除尘器+活性焦吸附处理,1#车间尾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车间、3#车间尾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SO2、NOx、颗粒物、HCl、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排放浓度、项目单位产品排气量均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3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铊及其化合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3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要求。 2)轧制废气 项目4#车间轧制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分别采用3套油雾过滤器进行处理,尾气经3根15m高排气筒(DA003、DA004、DA005)排放,外排废气中油雾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参照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2)表1中其他行业最高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加热炉、退火炉废气 项目4#车间加热炉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项目4#车间退火炉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8、DA009、DA010、DA011、DA012)排放。外排废气中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铝型材预处理及喷涂废气 项目5#车间铝型材预处理及喷涂工序四周封闭,物料进出口设置软帘,在槽体上方和槽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喷涂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处理,预处理硫酸雾采用碱液喷淋处理,预处理后的颗粒物和硫酸雾经同1根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硫酸雾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5)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5#车间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 6)固化废气 项目5#车间固化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一级碱液喷淋+除雾+分子筛吸附+热力燃烧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14)排放。外排废气中TVOC排放速率可满足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最高排放限值。 7)破碎废气 项目2#车间破碎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尾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8)铝灰渣潮解废气 项目1#、2#危废暂存库铝灰渣潮解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处理,尾气分别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17、DA018)排放。外排废气中氨气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9)无组织废气 通过加强设备和管道密封,加强设备的维护,对物料输送管道定期检修,杜绝跑、冒、滴、漏,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铝灰暂存时间,提高工人操作水平,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SO2、NOx、硫酸雾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HCl、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氨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93)表1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表A1中厂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浓度限值。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净环水(9050m3/d)、浊环水(4390m3/d)、铝灰渣潮解废气处理废水(5.75m3/d)、铝型材表面处理废水(74.24m3/d)、铝型材废气吸收废水(5.18m3/d)、初期雨水(973.65m3/次)和生活污水(13.2m3/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TN、TP、硫酸盐、石油类、铊等。 项目浊环水、净环水经絮凝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中相应标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冷却用水,不外排。铝灰渣潮解废气处理废水与熔炼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铝型材表面处理废水、铝型材废气吸收废水经“氢氧化钙中和+絮凝沉淀+过滤+离子交换树脂”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压延区生活污水通过总排口排入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车间排放口总铊执行江西省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中排放限值,总排口其他因子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接排放标准和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较严值后,排入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近期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B标准排放至长江。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冷灰设施、制氮机、空压机、风机、机加工设备等,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在80~100dB(A)范围内。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隔声、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安装消声器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铝灰渣(HW48)、铝灰(HW48)、生产废水处理污泥(HW49)、废布袋(HW49)、废活性炭(HW49)、废分子筛(HW49)、废活性焦(HW49)、废乳化液滤渣(HW08)、废过滤膜(HW49)、废硅藻土(HW08)、废乳化液(HW08)、废轧制油(HW08)、 (略) (HW49)、废酸(HW11)、废机油(HW08)、含油废抹布(HW49)等危险废物;边角料、清扫粉尘、金属杂质、非金属杂质、废铁、破碎收集粉尘、破碎废布袋、废耐火材料、废玻璃纤维滤芯、废碳分子筛、废蓄热体材料、废模具、循环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 项目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其中铝灰渣暂存于铝灰库须使用有内衬的吨袋包装);金属杂质、非金属杂质、废铁、破碎收集粉尘、破碎废布袋、废耐火材料规范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玻璃纤维滤芯、废碳分子筛、废蓄热体材料、废模具由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及循环水处理污泥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在1#车间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1#车间内依托现有,占地面积为20m2,按1个月贮存量设计),在厂区内新建2#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43m2,按1个月贮存量设计);在1#车间设置一座铝灰库(1#车间内依托现有,占地面积为143.5m2,按1个月贮存量设计),在厂区内新建2#铝灰库(占地面积242m2,按1个月贮存量设计)。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中的贮存设施设计原则、危废堆放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中相关要求进行设置。 在2#铝灰库北侧设置一个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占地面积为86.34m2,按1个月贮存量设计),暂存场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 (5)地下水、土壤 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等方面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项目区各生产功能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简单污染防治区。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为了及时发现项目运行中出现的对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防范地下水污染事故发生,根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及可反映地下水水质变化为原则,在厂区办公楼附近、DA002排气筒附近、压延区污水处理站附近共设置3个地下水监控井,监测因子为pH、氨氮、耗氧量、氨氮、挥发性酚类、砷、汞、铬(六价)、铅、氟、镉、锌、镍、铊等,在厂区DA001对应的废气处理区(柱状样、表层样)、DA002对应的废气处理区(柱状样、表层样)、压延区污水处理站附近(柱状样、表层样)共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6个,监测因子为pH、砷、镉、汞、铅、铬(六价)、铜、镍、锡、锌、钼、锰、氨氮、氟化物、铊、二噁英类等,定期对土壤和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及时掌控企业生产对土壤、地下水污染的影响程度,一旦出现土壤、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按要求进行了环境信息公示和报批前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