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24-001、2024-002号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
项目编号:2024NCTD0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宁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宁城县自然资源 (略) 上挂牌方式出2024-001、2024-00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 (略) 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用途及条件、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起始价 (万元) | 竞价增幅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容积率 (万m2/ha)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24-001 | (略) 以东、坤都伦街以南、 (略) 以西双赢街以北 | *.9 | 商业用地 | ≤1.5 | ≤45 | 20 | 40 | 2845 | 10或10的倍数 | 2845 |
2024-002 | (略) 以东、牡丹街以南、 (略) 以西、双赢街以北 | *( (略) 道路633平方米) | 商业用地 | ≤1.5 | ≤45 | 20 | 40 | 450 | 5或5的倍数 | 450 |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竞买上述地块。此次挂牌受理单独竞买申请,也受理联合竞买申请。
三、竞价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地址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 (略) 上交易,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 (略) 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
五、时间安排
本次挂牌出让时间为日历日。
(一)公告时间:2024年2月29日上午9:00时起至2024年3月20日上午9:00时止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2月29日上午9:00时起至2024年3月28日上午9:00时止
(三)网上挂牌时间:2024年3月20日上午9:00时起至2024年4月1日上午9:00时止
挂牌期间,遇节假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上午9:00时
六、挂牌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3月28日上午9:00时,获取办法: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 (略) 上交易系统”,点击“土地竞买”,在对应土地资源详情中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七、竞买申请
(一)报名方式
本次挂牌 (略) 上竞买申请的方式。请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操作指南”栏目,仔细阅读“网上交易操作流程”。申请人需在报名期内插入CA数字证书使用IE浏览器(IE10版本以上)点击预申购的资源予以申报。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
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系统自动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保证金的具体缴纳方法请参阅《保证金缴纳指南》,请在首页的菜单栏“资料下载”中下载相关银行对应的《保证金缴纳指南》,并按照《保证金缴纳指南》相关要求缴纳保证金。)
八、CA数字证书办理
1.线上办理地址:http://**:8880/支持线上办理企业锁。
2.线下办理申请需准备(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下载地址:http://**_CF/InfoDetail/Default.aspx?InfoID=c*d-122d-479e-b449-19e088d*&CategoryNum=008)
地址: (略) 新 (略) 36 号北方时 (略) C 座五楼数字证书窗口
内蒙古 (略) 联系人:肖洒
咨询电话:0476-*
九、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在网上挂牌期限内,可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后进行报价,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进入限时3分钟的询问期,竞买人需在询问期内确认是否参与限时竞价,若参与限时竞价,系统 (略) 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最高报价人为本次挂牌出让的预竞得人,系统予以颁发《预成交通知书》。预竞得人经资格确认后, (略) 上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宁城县自然资源局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结束。
十、资格确认
(略) 对预竞得人资格予以确认,通过资格确认的,签发《成交通知书》,未通过资格确认的取消其竞得资格。预竞得人接受资格确认可选择下列两种方式:
(一)预 (略) 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资格确认通知书》打印件和挂牌出让须知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略) (宁城县哈河大街中段109号便民服务大厅923室)进行资格确认。
(二)预竞得人也可在系统签发《资格确认通知书》的2个工作日内,将挂牌出让须知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上传至交易系统, (略) 在线进行资格确认。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24-002号宗地总用 (略) 道路633平方米不计商业用地容积率核算指标和产权登记。
(二)上述宗地为现状出让,竞得人要按约定时间开发建设,在约定开工时间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由原出让人推送信息税务部门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发建设的,由原出让人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上述宗地自要求开工之日起三年内必须竣工,因各种原因不能竣工的,由宁城县自然资源局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竞得人承诺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受让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内容执行。
(五)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政策要求应遵照执行。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宁城县自然资源局 于立平 联系电话:0476-*
(略) 遮枫 联系电话:0476-*
财务联系人:李晶明 联系电话:0476-*
十三、投诉举报电话
宁城县自然资源局 0476-*
(略) 0476-*
优化营商环境热线电话“*”
宁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