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时 (略) 开发的“ (略) 大厦”(宗地号:A324-0152)位于新桥街道,规定容积率≤4.2,规定建筑面积#㎡。现来文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因涉及已批准总平面图修改,先行办理总平面图修改公示。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取消厂房东 (略) 。
二、增加厂房东北角地下室出地面人防楼梯屋顶,增加厂房西侧车库坡道顶棚,增加连廊顶棚。
三、根据设计深化调整绿化范围。
四、根据设计深化相应修改 (略) 标高。
五、根据设计深化并结合测绘数据,调整经济技术指标表:绿化覆盖率由30.00%调整为30.09%。总建筑面积由#.31㎡调整为#.24㎡,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72㎡调整为#.94㎡,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59㎡调整为#.30㎡。地上核增(架空绿化休闲)建筑面积由657.72㎡调整为718.94㎡。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59㎡调整为#.30㎡,其中:公共设备用房面积由3395.83㎡调整为4009.53㎡,共用停车库面积由#.76㎡调整为#.77㎡。
经核查,修改后仍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的修改予以公示(修改具体内 (略) 站查询),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8日至2024年12月20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的总平面图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 (略) 规划和 (略) (略) 联系。本公示自公告之日起,我局也 (略) 站同时发布,市民也 (略) 站进行浏览查询:
(略) 规划和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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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755-#
附件: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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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