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CG04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理工大学行政楼电梯更换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一)电梯的技术要求:”的“6.基本功能:”中“★(34)电梯轿厢内宣传视频机 轿厢内 13.3 寸多媒体视频机。”现变更为“★(34)电梯轿厢内宣传视频机 轿厢内 13.3 寸多媒体视频机(非操作盘显示屏)。”;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的“二、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一)电梯的技术要求:”的“9.电梯性能指标:”中“3.开关门过程噪音(db)≤55”现变更为“3.电梯性能指标:开关门过程噪音(db)≤65”;
3.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三)电梯关键部件的要求:”现变更为“(三)电梯关键部件的要求:”;
4.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三)电梯关键部件的要求:”的“1.曳引机、控制系统、门机整机系统、限速器、安全钳等关键部件为均为优质产品,技术先进、性能卓越。”现变更为“★1.曳引机、控制系统、门机整机系统、限速器、安全钳等关键部件为均为优质产品,技术先进、性能卓越。”;
5.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三)电梯关键部件的要求:”的“2.曳引机要求: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曳引机采用减震功能,与所投品牌一致。”现变更为“★2.曳引机要求: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曳引机采用减震功能,与所投品牌一致。”;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的“二、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三)电梯关键部件的要求:”的“(3)变频器具备能源再生变频技术”现变更为“(3)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产品具备能源回馈功能。提供能源效率等级A级节能认证证书。”;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的“二、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三)电梯关键部件的要求:”中“★6.制动器采用盘式制动,其他制动功能采用封星接触器。”现变更为“★6.制动器采用盘式制动,其他制动功能采用封星功能”;
8.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六)其他要求”的“●2.中标人负责旧设备拆除,拆除后的设备由采购 (略) 置;中标人负责按照采购人要求把旧设备转移至采购人指定场所。……”现变更为“●2.中标人负责旧设备拆除,拆除后的设备由采购 (略) 置;中标人负责按照采购人要求把旧设备转移至采购人指定场所,电梯残值归校方所有。……”;
9.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的“二、详细评审”的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原内容:
类别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技术资信分 | 技术性能指标 |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1.标注★号的条款,每满足一项得1分,共15项,满分15分; 2.无标识项为基础指标项,全部满足得7分,有3条(含)以内未响应(或负偏离或不满足)的得3分,超过3条未响应(或负偏离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注: 1.标★参数明确要求提供材料的,按采购需求要求提供,不提供相关资料的不予认可; 2.标★参数未明确要求提供材料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以证明★参数可实现性,评委按投标人提供产品彩页、说明书或检测报告(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进行评审,不提供相关资料的不予认可; 3.如某项标识中包含多条技术参数或要求,则该项标识所含内容均需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 0-22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4 分,本项满分 4 分。 注:上传证书扫描件。 | 0-4 |
现变更为
类别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技术资信分 | 技术性能指标 |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1.标注★号的条款,每满足一项得1分,共17项,满分17分; 2.无标识项为基础指标项,全部满足得5分,有3条(含)以内未响应(或负偏离或不满足)的得3分,超过3条未响应(或负偏离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注: 1.标★参数明确要求提供材料的,按采购需求要求提供,不提供相关资料的不予认可; 2.标★参数未明确要求提供材料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以证明★参数可实现性,评委按投标人提供产品彩页、说明书或检测报告(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进行评审,不提供相关资料的不予认可; 3.如某项标识中包含多条技术参数或要求,则该项标识所含内容均需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 0-22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或所投品牌制造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4 分,本项满分 4分。(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开工前后办理各种手续,随时能了解项目进展,并能及时在在现场解决各类问题的人员) 注:上传证书扫描件。 | 0-4 |
10.原采购公告中的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5日09点00分”现变更为“2025年01月22日09点00分”。
更正日期:2025年1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供应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理工大学
地址: (略) 泰丰大街1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F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凯(采购人代表)、马玉龙(代理机构)
电 话:#、#、#
五、附件
1.安徽理工大学行政楼电梯更换项目(一次)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