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富士特锅炉(天津)有限公司新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河 (略) 7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公示起止 日期 |
富士特锅炉(天津)有限公司新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项目 | 富士特锅炉(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 (略) 5号厂区车间一外部西南侧探伤室 | 联合泰泽 (略) | 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4日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3、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