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1月至2024年0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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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潼关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 采购内容:潼关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及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依据《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等相关技术规程和标准,对全县园地林地草地进行级别评定和基准地价评估。;主要功能或目标:一、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略) 潼关县实际,编制全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工作组织、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工作措施、经费预算、预期成果内容及提交形式等。 二.编制技术方案 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和技术规范,编制全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技术方案,确定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区域和范围、工作程序和方法、技术路线、资料收集清单、资料处理方式、成果内容提纲等。 三、基础资料收集分析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后的 (略) 厅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业务技术培训情况,开展基础资料收集整理,按照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需要进行逐项分析。对收集到的基础资料进行处理,进行纸质资料电子化、矢量化、矢量数据标准化等工作。基础资料处理完成后,对其进行梳理分析,基本掌握潼关县园地林地草地资源分布现状和利用情况。对不能满足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要求的资料做好记录,以便进行外业补充调查;对现有资料数据进行妥善保管,在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结束后汇编成册,存入档案。 四、外业补充调查 对现有资料不能满足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要求的区域和需要对资料进行准确性校核的区域,开展外业补充调查完善数据。调查对象为自然、社会经济和区位等因素。补充调查的范围要遵循全面性、客观性、空间分异、可行性原则;依据实际 情况进行样点设置,样点数量符合统计学要求,采用分层抽样方式均匀布点,在 因素特征变异明显的地带要加密布点。调查中,可实地观测或对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单元的质量状况进行定性描述,并按质量排序,作为分等定级结果检验的依据。 五、园地林地草地等别测算 主要包括分等单元、指标、权重的确定,分等指标量化的处理以及等别的初步划分,按照《全国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数据汇交指引》,建立园地林地草地分等成果数据库,完成分等成果编制。 六、园地林地草地级别测算与基准地价制定 主要包括定级单元、指标、权重的确定,定级指标量化的处理以及级别的初步划分,按照《全国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数据汇交指引》,建立园地林地草地定级成果数据库,完成定级成果编制,制定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编制基准地价系数修正表,完成基准地价成果编制。 七、成果核查与入库 对成果进行全面核查,同时对基准地价成果组织开展听证。核查通过后对数据进行质检入库。;需满足的要求:潼关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内容主要有文字成果、图件成果、数据成果及基础资料汇编成果。。 | 128.00 | 2024年02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潼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