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30日。
电话:0379-*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蜂窝板*张项目 | 偃师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顾县片区) | 河 (略) | 河南 (略)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工程生产的铝卷为原料,通过放卷、开卷、淋胶、粘合、烘干、包装,制成蜂窝板。 项目总投资约*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占总投资的8.67%。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淋胶、粘合、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RTO设施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箱式炉天然气燃烧配套低氮燃烧装置。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近期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略) (略) 排入偃师第四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