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陕小水电整改办[2023]15号)、 (略) 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延市小水电整改办[2023]3号)和省小水电整改办公室《 (略) 志丹县石畔水电站、富县曹村水电站分类调整的函》(陕小水电整改办〔2024〕6号)文件精神,将石畔水电站由整改类调整为2024年退出类。
我县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专班于2024年6月14日拆除了水轮发电机组、变压器 (略) 等全部设施,封堵了冲沙闸、进水口,填埋部分进行了复绿,全面完成了清理退出工作任务。按照《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办法》,2024年8月30日,我县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现场核验,已通过县级验收。
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11-*
志丹县水务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