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1
二、项目名称:信利-第5代TFT-LCD高端显示器项目评审复核工作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策信 (略) | (略) 仁寿县怀仁街道仁寿大道二段117号(中央国际广场)1幢A单元15层1号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策信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评审咨询服务 | 信利-第5代TFT-LCD高端显示器项目评审复核工作 | 信利-第5代TFT-LCD高端显示器项目评审复核工作 | 采购包1: 标的名称:信利-第5代TFT-LCD高端显示器项目评审复核工作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一、项目概述 为加快推进利-第5代TFT-LCD高端显示器项目与中标单位的结算审核,县财政局拟聘请一家第三方中介机构,配合县审计局对该项目的结算资料开展评审复核工作。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共仁寿县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仁委定字第11号 总字〔2024〕14号)、仁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仁府定字第16号 总字〔2024〕6号)、仁寿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机构管理办法、《仁寿县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意见》(仁投审(2023)141号)、仁寿县财政局《 (略) 自建项目评审复核方案的通知》(仁财投审〔2022〕12号 )开展造价评审咨询服务工作,并服从采购人监督管理。 2、在进行评审复核的过程中,发现采购人提供的竣工图设计文件、地勘报告、结算文件等相关技术资料存在不合规的情形,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并按照规范予以纠正。 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四川省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复核,成果文件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等国家、行业、四川省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4、编制成果应包含计价软件成果、文字、表格。成果的表达清晰、准确、规范,评审复核成果的合规性、合法性、真实性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成果文件及相关知识产权最终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私自出借或出售。出具的评审复核报告未达到要求或有重大缺陷的,应按采购人要求修改完善或重新进行评审复核。 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安装); (2)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安装); (3)土建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 (4)安装负责人1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 (5)其他造价成员4名: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人员); (6)项目其他成员2名:具有中级职称(工程类)及以上职称专业。 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和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为本项目服务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2)对服务过程中必须对所有与审核项目有关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要求,知悉的商业秘密应严加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否则,造成较大影响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3)严守职业道德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廉政建设等规定,供应商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工程造价严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责令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60日历天。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如成交供应商为民营中小企业,则预付合同金额的40%);完成本项目结算复核工作并出具评审复核报告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如成交供应商为民营中小企业,则支付合同金额的55%);服务期满后1年,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4.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办法: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5.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违约责任: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解决办法: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由采购人所 (略) 管辖。2、在协商、调解、法院诉讼期间,*方不得停止服务,并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进行验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1)验收办法: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卉(采购人代表)、冷晓蓉、杨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确定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4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转账如下:
公司名称:仁寿汇鑫 (略)
账户:*97
开户行:四川仁寿农村 (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仁寿县财政局
地址:仁寿县文林街 (略) 一段144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仁寿汇鑫 (略)
地址: (略) 仁寿县仁寿县迎宾大道仁寿发展大厦B栋4楼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8-*
仁寿汇鑫 (略)
2024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