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潼南区潼南金福新区,调查范围为A7-02/04地块南北两部分,总调查面积为*.89m2,中心经纬度105.*°,30.*°。其中南侧1分部面积*.77m2和北侧2分部面积*.12m2。A7-02/04地块北至A7-01/04地块,东至向阳大道,南至站前大道,西至A7-01/04地块。
2019年前为耕地、林地和宅基地;2019年,地块进行征收;2020年,2分部东侧建成黄牛养殖专业户;2021年,地块东侧和南侧由 (略) ,相邻部分开挖,1分部地块东侧平场;2022年,无变化;2023年8月,地块内黄牛养殖专业户停止养殖活动,建筑设施未拆除。
根据《 (略) 潼南区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2023年版)》,A7-02/04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3年9月,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项目组开展调查工作,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周边人员访问等方式,对场地内可能造成污染的活动进行调查,掌握了场地内历史用地情况,现场遗留污染物等。结合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的情况,在地块内设置9个快筛检测点位,砷、镉、铜、铅、汞、镍、钴、钒检测数值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在养牛区域、废水和牛粪消纳地处布设了3个土壤监测点位(含1个剖面样点位),共采集了7个土壤样品(含1个平行样)。土壤样品的监测因子包括pH、*中表1的基本项目(VOCs、SVOCs、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锌、锰。
监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的各项关注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锰低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计算所得的风险控制值。
调查结论:A7-02/04地块南北两部分的土壤环境质量满足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规划用地性质要求。
二、联系方式
现将报告基本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公示,报告文本或者其他相关问题请联系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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