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 (略) 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权 (略) (略) ,权证号:温房权 (略) 字第*号,已委托温 (略) (略) 经营管理。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无。 4、是否设立居住权:无。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除配套设备之外,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其余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交易方式:采 (略) 络竞价的方式。 7、为保 (略) 场的公平、公正,维护各意向承租人合法权益。各意向承租人在参加租赁资产投标、竞价过程中,不得以承租权为要挟,向其他意向承租人索取或支付非法利益或报酬,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围标和串标等。如发现上述行为,我司将取消本次招标、竞价活动,招标、竞价结果将不予以认定,并公安机关 (略) ;查证属实的,违法意向承租人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竞价费用、延期招租租金损失等)将保留追诉权利。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8.00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出租底价为*元/年。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以竞价成交价为首年租金,每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天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非居住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百元整数),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时,承租方结清租金及其它费用、腾空租赁场地,经出租方查验配套设备设施完整无损并解除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如合同期未满承租方发生违约退租等情况,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签订浙交汇竞价结果表单,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 (略) 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按照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出租场地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出租场地使用过程中的水电费、治安费、物业费及各类管理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6.出租场地按现状交付使用 7.招租标的物交付使用标准,以移交时的标的物现状及房屋和土地用途或使用功能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竞得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意向承租人报名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勘探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设备安装、邻里纠纷、有关规费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出租方只能在现有条件下提供该有的有关资料及协助,竞价人如遇有关问题解决不成,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出租单位(个人)无关。相关风险意向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张。 8.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非法物品等,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环保、安监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人对竞得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以及是否符合承租人的需求等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相应的费用也有竞得人自行承担。 9.租赁期间,租赁房产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转租。 10.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使用任何明火及相关设备。 11.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12.若租赁期间因政府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和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竞得人须在接到通知后*个月内无条件腾空并退还场地,出租人退还未到期已付未用的租金,竞得人不得向出租人提出其他赔偿要求。 13.租赁期限届满,原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以期满后第一次招租为限),具体按照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操作执行。 14.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样本》明确。
租期 2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国有全资、国资控股的除外),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 (略) 场 (略) (略) (略) 章程,其法人代表及最大股东均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担保承诺书)。 3.意向承租人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以在公示期内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为准)。 4. (略) 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在“中国执行 (略) ”查询页面截图为准,网址为:http://**。)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以符合上述第1、2、3、4条为准。)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7.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交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4年12月13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2月19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提交相关材料附件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资格审查:平台及委托方将对有效报名意向方的资格条件逐条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将 (略) 络竞价资格,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将取消资格。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该意向方被确认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并应按信息披露规定的时限内同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 (项目资格条件审核时间:一个工作日) 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3日10:00;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3日11:00)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采用自动降低挂牌价格重新挂牌,具体以浙交汇页面所示,网络竞价时间则另行通知。 4、报名、看样时间:公告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下午5时止。 5、咨询地点: (略) (略) (略) 球山花园16幢202室。 6、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7、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 8、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赖先生 电话 0577-*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略) 17号七楼 网址 http://** 合作机构 名称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球山花园16幢203室 联系人 赖先生 固定电话 0577-* 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