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选聘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项目
招选公告
(略) (略) 开展选聘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项目事项,拟通过公开招选方式选聘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我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的择优选择报价合理、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供货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选项目的名称、内容
(一)项目编号:GWYC〔2024〕-#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选聘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最高限价:80.#元。
(四)项目概况:
为巩固现有优质客户及拓展新客户,现需选聘一家汽车租赁企业提供所需车辆的供应服务。
(五)履约期限:合作期限为3年。
(六)服务内容及要求
1.提供2辆插电混动越野车和4辆插电混动轿车的租赁服务;
2.提供的车辆里程数不超过600公里的新车;
3.提供车辆外观无明显瑕疵;
4.提供车辆内饰干净、整洁;
5.提供车辆使用性质为租赁性质;
6.插电混动越野车租金不高于4000元/辆/月,插电混动轿车租金不高于3600元/辆/月。
五、参选人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招选文件获取: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参选人,于2024年12月12日1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前,在 (略) www.http://**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的合格参选人均可参与参选获取招选文件。
招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电子标书费售价:人民币400元/套。
七、参选文件文件递交
1.递交方式:招选现场提交。
2.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招选时间:2024年12月19日10:00。必须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招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招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3.递交文件地点(开选地点): (略) (略) ( (略) (略) 赵场客运站二楼)。
4.本次招选不接受邮寄的参选文件。
八、本次项目招选公告和评审结果公示均在在 (略) 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选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高铁西站赵场客运站二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