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略) (略) 已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部科学城重 (略) 管委会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 (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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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环评类别 | 建设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1 | 重庆西永微电子 (略) | 童善湖水库工程 | 重 (略) 西永街道 | 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 环评报告表(常规审批) | 项目位于重 (略) 寨山坪,规划为一座森林消防兼水生态涵养功能的小(2)型水库。水库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为0.45km2,正常蓄水位298.00m,设计洪水位298.24m,校核洪水位298.32m,总库容17.#m3,常年水域面积约115亩,平均水深2.3m,坝轴线长度约72m。水库作为寨山坪森林消防水源可保障2550亩森林的消防灭火用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枢纽工程、公路防渗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581.#元,其中环保投资45.#元,占总投资2.87%。 | 项目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和固废影响。 1.项目采取设置围挡、表土临时遮挡、进出场车辆冲洗、临时施工场地和 (略) 地面硬化、绿化建设、场地及四周洒水等控尘措施,减少大气环境影响。 2.施工人员依托项目周边生活设施,生活污水排入西 (略) 理厂;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后回用。 3.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施工总平和安排施工作业计划,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加强机械维护保养等,以达到噪声控制的目的。 4.项目不设弃渣场,弃土石方在西永微电子 (略) 内统筹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 (略) 理;施工废料等 (略) 或运至指定渣场。 5.施工结束及时采取复种、复垦等生态恢复措施。 |
附件:重庆西永微电子 (略) 童善湖水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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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