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略) 新华铁矿
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 (略) 国土资源厅、 (略) 财政厅、 (略) 环保厅、 (略) 质量技术监督局、吉林银监局、吉林证监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国土资发〔2017〕141号)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组对“通 (略) 新华铁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通 (略) 新华铁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审查意见及评审专家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矿业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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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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