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29 09:19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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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7-29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略) 会
- (略) : ***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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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 (略) 智能智造工程实训(实验)中心项目调整立项的请示》(九院字〔2022〕 (略) )收悉。 (略) 学科实际发展需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 (略) 智能智造工程实训(实验)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110- *** -04-01- *** )进行项目建议书调整,对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调整如下: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约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机械与智能制造实训(实验)中心约8000平方米,化学化工实训(实验)中心约3000平方米,大数据及安 (略) 面积约2000平方米, (略) 实验室约1500平方米,资源与环境实验室约1500平方米, (略) 实验室约1000平方米,电子信息实验室约20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原批复文件( (略) 会字〔2021〕 (略) )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请项目单位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 (略) )的要求,严格按照调整批复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
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9日
抄送:省发改委, (略) 、 (略) 、 (略) 、 (略)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