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西安财经大学(翠 (略) )商业用房五年期出租 | 项目编号 | SJ-2024-*-C04 |
挂牌价(万元/年) | 标的一:A01(60㎡)8.4305 标的二:A02(30㎡)4.2153 标的三:A03(18.5㎡)2.5994 标的四:A04(21㎡)2.9507 标的五:A05(19.5㎡)2.7400 标的六:A06(8.76㎡)1.2309 标的七:A07(39㎡)5.4799 标的八:A08(69㎡)9.6951 标的九:A09(38㎡)5.3394 标的十:A10(60㎡) 8.4305 标的十一:A11(8.79㎡) 1.2351 | 保证金(万元) | 标的一:8 标的二:4 标的三:2.5 标的四:2.5 标的五:2.5 标的六:1 标的七:5 标的八:9.5 标的九:5 标的十:8 标的十一:1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4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报名、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8日17:00 |
披露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自由报价竞价时间 | 标的一:2024年11月11日9:00-9:10 标的二:2024年11月11日9:10-9:20 标的三:2024年11月11日9:20-9:30 标的四:2024年11月11日9:30-9:40 标的五:2024年11月11日9:40-9:50 标的六:2024年11月11日9:50-10:00 标的七:2024年11月11日10:00-10:10 标的八:2024年11月11日10:10-10:20 标的九:2024年11月11日10:20-10:30 标的十:2024年11月11日10:30-10:40 标的十一:2024年11月11日10:40-10:50 |
标的基本情况 | 本次出租的房 (略) (略) 44号西安财经大学翠 (略) 大门左右两侧, (略) 不同面积房屋组成,其中最小面积8.76平方米,最大面积69平方米。所有房屋无天然气、暖气,水、电、物业费由承租人承担。本次出租评估金额117元 /㎡·月起,租期共为60个月。租金支付要求:按年支付;押金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6个月房租作为押金。 | ||
咨询报名 | 1、项目咨询:王老师 * 雷老师 029-* ; 2、报名咨询:王老师 029-* ; 3、标的展示地址: (略) (略) 44号西安财经大学翠 (略) ; 4、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1月5日10:00-16:00; 5、报 (略) 址:公告期内在陕西省公共资源及 (略) 站http://**。 |
二、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西安财经大学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赵敏娟 |
机构性质 | 事业单位 | 批准单位名称 | 陕西省教育厅 |
批准文号(文件名) | 陕教函【2024】996号 |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 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决议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出租资产均为我单位的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无产权纠纷,权属清晰。 |
三、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 (略) 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租赁方。 2、自由报价时间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3、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整倍数。 | ||
是否允许联合租赁 | 否 | 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连续12个月) |
租赁方资格条件 | 租赁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条 (略) 络竞价的意向租赁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的全部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 (略) 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租赁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价须知》。意向租赁方按招租条件要求,通 (略) 官网“ (略) ”注册报名单位竞价账号,登录“ (略) ”“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价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按照交易系统页面显示的银行账号信息,按时足额完成保证金交纳。意向租赁方应按交易活动规定 (略) 络竞价活动,提前熟悉交易事项、准备有关设备。 第三条 本次房屋出租均以房屋现状为准(设施设备、货品及装修除外),意向租赁方应充分重视竞租本房屋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意向租赁方须实地查看出租房屋,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经西安华 (略) 确认后 (略) 络报名。一旦报名成功, (略) 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该竞价房屋已充分了解,对交易出租房屋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价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出租房屋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状况及资产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拒付价款及拒绝移交等手续,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付。 租赁方应充分重视竞租本房屋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导致租赁方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代理机构、 (略) 不因竞价房屋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租赁方承诺对自己竞租该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第四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租赁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押金至西安财经大学指定账户,并一次性 (略) 结算账户付清首期成交价款。同时应于每期租金到期前二十日内向西安财经大学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下期租金。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付清成交价款、押金等,视为租赁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付。 特别提示:网络竞价人交纳竞价保证金且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与竞价。竞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如跨行支付,实际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网络竞价人注意掌握支付时间,尽量提前支付)。 第五条 特别说明 1、出租房屋的实际面积、用途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房屋的建筑现状(含门窗等)及水、电等公共设施的现状由意向租赁方自行踏勘现场确认。 2、房屋主体及建筑结构不得改变。房屋装修改造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危及质量安全,且需事前获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房屋装修前需将装修改造的设计、施工方案及相关图纸、资料的复印件、装修协议等提交出租方备案。装修改造施工前后安排,设施使用、维修及安全保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出租方不做任何补偿。房屋装修改造及新增固定设施的产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不得经营校外培训机构、补习机构,和与学校主责主业、后勤保障等无关的经营业态。未经产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有用途,超范围经营。不得转租、群租、不得存放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改变房屋结构,不得以房投资入股、不得联营牟利,并遵守中国有关法律、 (略) 各类地方性法规及文件要求。 4、租赁方须遵守西安财经大学有关物业管理规定,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管理。 5、本次出租房屋目前均为出租状态,由出租方负责落实房屋交付相关事项;原租赁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且应在公告期间递交租赁申 (略) 上竞价。 6、本次出租房屋租赁期限为五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具体租赁期限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起止日期为准。 7、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拆迁等无法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或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出租方对租赁房产管理方式进行调整等原因造成不能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租赁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8、租赁方须按出租房屋成交价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租金为押金,合同终止并完成房屋交接手续后,出租方将押金如数无息退还租赁方。 第六条 竞价成功后,租赁方须于5个工作日内按出租房屋成交价一个月租金向西安华 (略) 支付服务佣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