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2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作出受理。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时间 |
1 | 江苏 (略) | 年产十万个光伏用石英仪器技改项目 | 连云港东海县石梁河镇南辰驻 (略) 51号 | 江苏颐和工程技术咨询 有限公司 | 202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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