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详见下文链接:附件2
(2)纸质报告书查阅及获取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等):*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详见下文链接:附件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发至建设单位邮箱,或者直接打印纸质版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南海区万 (略)
项目联系人:谢轶华
联系电话:*;*@*q.com
(六)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
(略) 南海区万 (略)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