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康现代家居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承诺制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告知承诺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1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2楼“一站式”集成审批专区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属正面清单行业类别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文件 | 告知承诺书 |
1 | 南康现代家居产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 城市道路 | 东山街道办 | (略) 南康区城发集团 (略) | 江西泓真 (略) | 附件1 | 附件2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