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隆化县 (略) 扩建改造项目 | (略) 隆化县汤头沟镇徐八屋村 | 隆化县 (略) | 承德德源 (略) | 隆化县 (略) 扩建改造项 (略) 隆化县汤头沟镇徐八屋村,坐标为:东经: 117 度 37 分 21.163 秒,北纬: 41 度 27 分 20.779 秒,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利用唐山 (略) 污水处理站污泥同时增加页岩、炉渣用量,从而增加产能,达到*块/年;同时,可消纳一般固 废唐山 (略) 污水处理站污泥*吨 。 | 施工期: 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间的泥浆水及雨水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施工方应加强施工管理与控制,污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降尘和周边植被绿化。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符合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车辆,加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管理维护,减少施工机械废气的排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声环境防治措施:通过对机械设备的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对施工机械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后,再通过厂区距离衰减,有效降低噪声污染。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土方施工期的渣土、碎石应严格管理,必须设立指定的渣土堆放点;基础开挖产生的土方除保留作为回填地以外,应及时用作附近绿化工程的填方,能够使土方充分利用。 运营期: 水环境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盥洗污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物料泼洒抑尘过程、搅拌陈化工序及搅拌成型工序用水随生产工艺进入最终产品或者蒸发损耗,不产生废水。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项目喂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将收集的粉尘 (略) 引至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干燥焙烧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石灰石膏法脱硫塔+湿电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 35m 高排气筒 P2 高空排放。 声环境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四周采用隔声防护措施;使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运输车辆减速、减少鸣笛,加强施工期监理,定期维护和保养。 |
一、公示时间: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14-* 电子邮箱:*@*63.com | ||||||
通讯地址: 隆化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分局窗口 邮编: * |